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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办理全指南① :一文厘清 “去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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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4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



亲人去世是一件令人非常悲痛的事情,然而逝者已去,生者也不得不节哀顺变,擦干眼泪,办理逝者的身后事宜,而其中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死亡证》的办理。





为什么要办理《死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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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家属为什么需要办理《死亡证》呢?
《死亡证》是居民死亡的证据,记载死者的各项基本情况、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公安部门用它办理注销户口,殡仪火化部门也用它作为尸体焚化的依据。同时,它还可以作为一种法律证据提交公安、司法部门,用于解决居民身后事务争端的佐证材料,越来越多地用于保险、遗产等群众性、社会性凭证及死亡公证。值得注意的是《死亡证》加盖签发单位正式印章后,才是有效的。
《死亡证》非常重要,但很多居民可能并不知道应该在哪里办理《死亡证》。实际上,自2020年起,根据《民政部等 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街道、居委会等社区组织就不再给居民出具死亡证明了。




在哪里办理《死亡证》?



现在,按照死亡情况的不同,会由不同的单位负责出具《死亡证》,毕竟现实世界千奇百怪,人类的死亡也来得非常复杂,有病死的,有老死的,有出车祸的,有死于天灾的,有被人杀死的,也有犯罪被处决的,有在医院去世的,有在家里去世的,有在路上去世的,甚至2016年还发生过在野生动物园因擅自下车而被老虎咬死的情况……

作为家属,想要知道在哪里开具死亡证,首先你需要判断的是,死者是“院内死亡”呢,还是“院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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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死亡”在哪里办理?


“院内死亡”顾名思义,指“发生在医院内的死亡”,但在实际生活中,因为120救护车被视为医院的一部分,所以,发生在120救护车出车过程中的死亡,哪怕车到的时候病人已经去世,也被视为院内死亡。此外,在送医途中的死亡,即“来院已死”,同样被视为院内死亡。

在我市,所有院内死亡的情况,家属只需要在接诊的医疗机构申请开具死亡证明就可以了。在医疗机构内开具的死亡证,全称是《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医院通过重庆市死亡医学证明管理系统开具此证明,它是长这个样子的(同样是签发单位盖章有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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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这个死亡证明分为4联,其中第1联为医疗机构存档联,并不会交给家属。家属得到的是第2-4联,其中第2联用于注销户籍,第3联家属自己保存备用,第4联则交给殡葬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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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外死亡”在哪里办理?


那么,如果死者从一开始就没有被送到医院,甚至也没有打120,也就是属于“院外死亡”,家属又该到哪里开具死亡证明呢?

首先家属需要判断,死者是正常死亡呢,还是非正常死亡呢?

通常来说,正常死亡是指疾病或衰老导致的死亡,而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溺水等自然灾难致死,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致死(含未知名尸体)。

搞清楚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的区别,那么就能知道接下来应该去哪里开具死亡证了:

医院外发生的正常死亡,家属在死亡发生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而在医院外(未送医、未呼叫120救护车)发生的非正常死亡则由当地公安、司法部门按规定办理非正常死亡证。


最后,让我们用一张图来判断“死亡证”应该在哪里开具吧!

32.jpg

来源:重庆疾控

发表于 2025-6-4 13: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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