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已开户参加个人养老金,换工作期间停缴社保费,还能继续参加个人养老金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养老保险司:
可以。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前提条件。账户开立后,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缴费不再受是否正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限制。
Q2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线上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可以。目前,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si.zwfw.mohrss.gov.cn/)已开通网上申请功能,您可登录网站后进行申请。
Q3
出差返程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伤保险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出差返程途中如果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游玩购物等非工作原因受伤的除外。
Q4
换了新社保卡,会影响社保卡使用吗?之前卡里的钱怎么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信息中心:
社保卡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补换社保卡后需要启用社保功能和激活金融功能后才可使用对应功能。在进行社保卡换领时,银行账户资金不受影响。 如换卡后仍为原社保卡服务银行,原卡的银行账户资金可以转至新卡,需持卡人认证后方可使用。 如更换为其他的社保卡服务银行,原卡的银行账户按照管理要求应在一定期限内注销,持卡人需自行转移原卡账户资金。 关于社保卡银行账户的其他问题可拨打社保卡服务银行服务电话咨询。
Q5
参保地变换了,社保卡需要换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信息中心:
持卡人跨省流动参保地变化时,需申请换发社保卡。补换社保卡的流程与新申领一致,各地目前已经普遍实现了“立等可取”的补换卡服务,针对异地居住人员,也逐步开通了邮寄服务。 Q6
在两地各有一张社保卡,需注销一张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信息中心:
社保卡的应用与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相关应用系统的覆盖范围等密切相关。随着各地社会保险已普遍实现省级统筹,社保卡已基本做到省内一人一卡。
您手中的多张社保卡需要首先确认卡的应用状态,针对不可用的社保卡(如挂失、注销等)需要您对其加载的银行账户到合作银行网点进行临柜注销操作;对于状态为正常的社保卡需要确认持卡享受当地就业、社保等政府公共服务的情况,如无此类情况,可去当地社保卡服务机构网点申请此卡的注销并关联办理银行账户注销。
社保卡应用状态查询可通过电子社保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各地网上服务平台、12333电话、社保卡服务机构网点、自助机等查询个人社保卡应用状态。
Q7
办理退休的当月,能领养老金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养老保险司:
参保人员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Q8
离职后入职新公司,新公司没有建立企业年金,已缴的企业年金怎么办?可以取出来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养老保险司: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条件时,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Q9
退休后领取企业年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养老保险司:
需要。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之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存在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扣除该部分后就其余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Q10
工伤认定提交申请时间有限制吗?受伤超过1年还能认定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伤保险司: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此,职工受伤后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避免因超过1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而导致无法认定为工伤及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重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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