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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配送企业电动自行车合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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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
       为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要求,加强餐饮外卖、同城急送、商超配送等电动自行车管理,筑牢安全监管防线,云阳县市场监管局提示即时配送企业及其配送合作商要做到以下几点:

       1、即时配送企业应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加强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一是即时配送企业加强对平台配送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整治行动相关规定的政策宣贯,尤其是对新入职配送人员有针对性地强化安全培训,切实提高配送人员安全意识。
      二是即时配送企业应建立完善配送管理制度,根据公安部门要求补充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程序,强化动态监测,及时提醒督促配送人员完成审查备案工作。
       三是即时配送企业对骑手使用的配送工具按照载具类型(如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燃油摩托车等)分类登记,记录车辆照片、车牌号、使用人驾驶证等信息,建立完善信息档案。
      2、本地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要合理设置配送时限、路线,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按照最高速25公里/小时、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有效避免因任务设定不合理增加安全风险。
      3、即时配送企业对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发现改装车辆的采取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
      一是即时配送企业完善配送人员车辆管理制度,对车辆状况(含车辆改装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二是即时配送企业对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定期组织开展抽查,发现改装车辆的采取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
      4、鼓励有条件的即时配送企业给配送员统一配发电动自行车,推广共享换电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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