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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上车来车往,行车过程中,如果驾驶人注意力稍有不集中、开小差,极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就有一司机边开车边发微信,结果撞上摩托车,害人害己还要负全责。近日11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天城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G348国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和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天城公巡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经查,事故发生时,胡某(男,42岁)正驾驶车牌号为渝ADL7***的小型轿车,沿G348国道由云阳往万州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G348国道954KM+500M处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受伤,两车受损。
民警调取了事故路段的监控视频,通过视频画面可以看到事故路段路况良好、视线开阔,好端端的怎么看见前面有车,胡某还往上撞呢?
面对民警的提问,胡某道出了实情。原来胡某在驾车途中,突然收到了一条微信信息,胡某便一边开车,一边伸手拿起手机开始查看并回复微信消息。在胡某将视线转移到手机上的那一瞬间,就忽视了对前方道路的观察,导致没有注意到前方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径直撞了上去。
胡某驾车时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之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胡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并对胡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开车时因打电话、看微信等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例,我们已经报道过不少次了。但是不少驾驶人在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总是无法引起重视。须知安全细节虽小,忽视易酿大祸。千万小心,开车无小事,一出就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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