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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加油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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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2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
消费提示
总第139期
                    云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机动车加油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加油站给机动车加油时,不以油箱额定容积来判断加油机是否准确,不以汽车仪表盘油量表上的刻线来判断油箱的存油量,不把加油数量、金额、行驶公里数同以往相比较来判断加油量是否准确,不把加油员捏枪停顿视为在耍“花招”,而是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一、有无“强制检定合格”标识。加油机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须经法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受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每半年对加油站计量设备进行强制检定一次,检定合格的,在加油机醒目位置张贴绿色的“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如果没有看到“强制检定合格”标识,可以让加油站提供“检定证书”,证书上标明加油站名称、加油机规格型号、出厂编号、检定结论、检定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盖有检定单位印章。如发现加油站既无张贴合格标识,也没有提供检定证书,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二、加油机仪表盘是否归零。消费者加油前应查看加油机显示的数字是否已归零,加油枪油品号是否符合自己汽车需求,加完油核实一下加油量和金额。
    三、切忌为了贪图便宜、便利,在一些无证的加油点或者流动加油车加油,无证的加油点或者流动加油车汽油的质量和实际加油的数量都无法保证,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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