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云阳法院民二庭法官王显光一行四人前往人和街道,在立新社区居委会会议室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经过紧张的斡旋沟通,原、被告最终达成协议,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基本案情】
原告生育五个子女,长女早年移民外地,配偶去世。在云阳人和居住的四子女在社区干部组织协调下达成赡养协议,后原告受伤、身体多处骨折,生活不能自理,兄弟姊妹就原告赡养问题相互推诿,互有意见,无法调解后诉至法院。
【三个阶段】
本案共经历三个阶段。
阶段一:庭前调解。调解期间,因个别子女拒绝赡养、兄弟姊妹相互争吵,致使本案矛盾愈演愈烈,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阶段二:开庭审理。因未有方案获得各方一致同意,承办人遂开庭审理此案,过程中各方逐渐冷静,矛盾得以缓和,多数当事人点头对核心诉求表示同意,调解出现曙光。
阶段三:庭后调解。承办人深知赡养案件宣判容易履行难,一纸判决无法解决原告实际需求,庭审结束后,遂抓住契机,对各被告单独进行深入交流,听取其真实的想法,帮助他们打开心结,最终促使各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就原告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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