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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小贷公司、互联网平台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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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6 16: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
3月31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为维护贷款市场竞争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

公告指出,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站、移动端应用程序、宣传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载明,也可根据需要同时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应比年化利率更明显。

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等。

央行表示,贷款年化利率应以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贷款成本与其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并折算为年化形式。其中,贷款成本应包括利息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贷款本金应在贷款合同或其他债权凭证中载明。若采用分期偿还本金方式,则应以每期还款后剩余本金计算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

贷款年化利率可采用复利或单利方法计算。复利计算方法即内部收益率法。采用单利计算方法的,应说明是单利。

此外,央行表示,鼓励民间借贷参照上述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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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6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来自 上海
不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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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6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来自 北京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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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6 22: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香港 来自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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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7 00: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西藏 来自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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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7 04: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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