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综〔2004〕8号)要求, 对以下居民减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一、对农村五保户、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 以及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 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
二、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 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减半征收工本费。
三、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8〕122号), 从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以上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内容,望广大居民周知,并相互转告。
监督电话:023-55838032
来源:云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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