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职业培训组织实施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中心),两江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创业就业和人才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职业培训工作,按照《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3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43号)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制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职业培训组织实施技术规程(试行)》,现印发试行。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在确保培训质量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指导培训机构做好课程开发、培训实施、师资培养、监督管理等工作,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促进就业创业。 附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职业培训组织实施技术规程(试行)
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0年7月23日 来源于云阳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