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以及餐饮服务单位 一、提示消费者 (一)采购年货食品,注意选择合规经营单位保障权益 1.采购食品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等场所。选购感官指标正常的食品,不选购未经检验检疫的鲜、冻畜禽产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产品。 2.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外包装上的标识和产品说明书。不选购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以及不符合保存条件的食品。 3.选购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时,应观察盛放食品的容器上标签标识,是否注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尽量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使用保鲜膜等覆盖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感官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 (二)外出聚会就餐,精明选择“笑脸”餐馆降低风险 1.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前应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建议选择环境整洁、量化分级等级较高带“笑脸”、实施“明厨亮灶”管理的餐馆。聚餐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2.注意饮食均衡,清淡荤素合理搭配。谨慎选择食用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冷食、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吃火锅时尽量避免生熟食品混放,防止交叉污染;不暴饮暴食,注意控制就餐时间,尽量在2小时内食用完已上桌的菜肴和主食等,限量饮酒,以免造成胃肠的不适,甚至消化系统或其他疾病的发生。 3.不食用“新奇”、“野味”食物。不吃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不吃变质食品,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打包的熟食品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尽快食用并在食用前重新热透,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4.妥善保管就餐的相关凭证。以备发生消费争议时可提供维权依据。 (三)居家烹饪和订餐,注重细节操作保安全 1.家庭制作食品时,应做到生熟分开,注重荤素搭配,食材要烧熟煮透;家庭自制鱼、肉食物,建议以清蒸清炖等清淡烹调为主,尽量少用油炸、烧烤等方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先过沸水再煸炒,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以及豆浆要确保煮沸时间和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C以上;贮存食品时,生、熟食品应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在冰箱中分层放置。 2.如白天饮食丰盛,夜宵时可选择馒头、包子、面条或牛奶等热饮即可,不可食用过多。 3.网络订餐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距离较近的餐饮服务单位订餐,尽量缩短食品成品的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外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食用,不要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二、提示餐饮服务单位 (一)明确责任,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年夜饭供应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各项制度规范,督促专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提前准备,避免超负荷经营。根据实际供应能力,安排年夜饭供应量,尤其是分场次供应年夜饭的单位,切忌超负荷供应。 (三)控制进货渠道,做好索证验货。各种原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查验、索取并留存供应商相关证照以及食品检验、检疫、购物凭证和送货清单;仔细检查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加工和供应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 (四)防止生熟交叉,控制温度与时间。年夜饭供应量大、时间相对集中,要防止容器、工具、设备和冰箱的生熟交叉污染,接触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消毒;加工食品要控制火候,保证食品受热均匀,确保中心温度不低于70℃;冷食类食品在供应前2小时内完成。 (五)注意个人卫生,严防带病上岗。从业人员在接触食品前要更换衣服,洗净双手;接触直接入口前要再洗手消毒,并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患有国家卫生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活动。 (六)做好留样,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按规定执行年夜饭供应食品留样,要至少各留125克样品,置于消毒的密闭容器中,在留样冰箱内保存48小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纠纷要诚恳、积极、妥善处理;必要时,可与消费者共同封样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处理;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提供“外带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还应当注意: 1.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包装和妥善存放。半成品和成品加工后要充分冷却后包装;由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特性,分别按要求在常温、冷藏和冷冻条件下保藏,要做到供应时随时组装,切忌事先大量组装,影响食品安全。 2.食品包装要严密,说明要完整。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要独立密闭包装,严防生熟交叉污染和外来污染;附有不同食品的加工方法、保存条件等说明;包装标签必须表明套餐的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3.做好相关宣传。要告知消费者购买套餐后,按照标签的内容及时妥善保存,并在期限内加工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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