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家跑路现象常有发生预付式消费给消费者带来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同时也给监管部门造成执法困扰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对2018年以来跑路的以预付费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黑名单”进行了首次公示,对被列入“黑名单”的17家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已全部立案调查,且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联合惩戒! 商家跑路纠纷不断 市场监管所立案调查 投诉圆满解决 但多数投诉证据不足 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日前,在记者采访中,珠海路市场监管所副所长李斌告诉记者,2015年12月31日,青岛银海净雅大酒店及所属的阳光海岸自助餐厅同时发出停业公告,一时间人去楼空,消费者储值卡上的钱无处消费或退还,消费者陆续到珠海路市场监管所投诉。珠海路市场监管所迅速成立了5人小组专门受理投诉,并启动程序,立案调查。 经查,跑路商家由济南海意净雅餐饮有限公司投资注册。珠海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和商家经过多次沟通,该公司给出3种处理方案。最终,261名涉事消费者选择兑换商家的外卖产品,共涉及餐饮预付卡420张、就餐券240张,总计价格42.1417万元,投诉得以圆满解决。 记者了解到,2018年青岛市约有100起预付式消费投诉,有关部门只能对其中符合立案条件的17起立案调查。由于证据不足,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这也让执法部门感到棘手。 统一实行“记名式”管理 建立监管台账 严格落实“四查” 建立“黑名单”制度 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建立预付式消费投诉“黑名单”制度,是市场监管部门关注投诉热点、纾解消费痛点、攻坚维权难点的一项重要举措。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青岛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以预付费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行为,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对有消费者投诉和通过“双随机”检查发现的以预付费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实行“记名式”管理,建立监管台账,严格落实“四查”(一查证照、二查商标、三查宣传、四查合同),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擅自关门且联系不到导致消费者无法消费和退费的经营者,列入(标记)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抄送失信信息至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违法成本,努力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究竟哪17家企业 被公示列入“黑名单” 快看看↓↓↓ 记者注意到,17家被“拉黑”企业中,12家是从事美容、健身行业,其他5家从事餐饮、摄影和装修。
下一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将综合运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黑名单”曝光等形式,促进公众监督,倒逼经营者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 在预付式消费中注意以下几点: 要有风险意识 对长期的或折扣率高的预付卡要保持警惕,服务期限越长,折扣率越高,额度越大的往往意味着风险越大。 注重商家信誉 对规模较小、经营和管理状况不佳、开业时间较短或未能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商家,以及经营场所租赁期届满、存在停业(歇业)等苗头的商家,要慎重选择。 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 消费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投诉。 另外,青岛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以预付式消费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在发卡前要科学分析预期,不能草率决策,更不能恶意发卡敛财。 柜台出租者、场地出租者应当核验以预付费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件等资料,并监督其履行标明真实身份信息的义务。提倡和鼓励柜台出租者、场地出租者,通过建立保证金制度实行消费投诉先行赔付。 记者手记 公示失信名单 青岛市市场监管部门 为信用监管开了一个好头 在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公示跑路的以预付费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信息,让企业的失信行为众所周知,是对失信企业的信用惩戒。对消费者来说,消费过程中有了知情权,维护公平交易权提供了基础和条件保证。 公示失信名单,青岛市市场监管部门为信用监管开了一个好头。对于跑路的失信企业,执法部门从民事上难以找到赔偿责任的主体,但是行政部门将跑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当事人纳入失信名单,让相关当事人在飞机出行等高消费领域受到限制,让其因失信行为受到切肤之痛的惩戒,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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