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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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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
重庆明年起不再征收用气初装费 通气验收不得收费
 5月31日,《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企业不得拒绝供气、擅自停气;天然气通气验收不得向天然气用户收取费用,并删除了征收用气初装费的规定;擅自安装、维修天然气燃烧器具最高罚五千元。



发表于 2019-6-4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
亏本生意没得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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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
原先被敲诈的初装费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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