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云阳县除外)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身体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岗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不超过40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35周岁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特别优秀的条件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科名师、名师等。
4.报考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同时2022年9月以来,仍从事该岗位教学。
6.报考人员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具备胜任教师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 产 党 党 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 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均以2025年9月1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格类材料,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