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任明勇)昨日,市政府公布了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新标准比原来有所提高,多的每年提高三四百元,少的提高100元。其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万盛、双桥、渝北、巴南各区及经开区、高新区,最低供养标准不低于1900元/人·年。
据悉,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各区县政府必须在今年7月底前,依据此标准,结合当地实际,调整制定当地五保供养具体实施标准。
按新标准,万州、黔江、涪陵、江津、合川、永川、长寿、綦江、潼南、铜梁、大足、荣昌、璧山不低于1700元/人·年。
南川、梁平、城口、丰都、垫江、武隆、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等16区县不低于1500元/人·年。
据悉,我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14.94万人。五保户供养金发放采取的是财政直拨方式,即政府按供养标准,委托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分散供养的,发放到人。集中供养的,发放到敬老院。每月均要发放一次。
近15万农村五保户最低供养标准提高责任编辑:快乐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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