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使孩子在体验中承担责任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青少年研究专家孙云晓谈“问题孩子”的教育
最近,新疆乌鲁木齐市某小学就读的8岁小学生东东(化名)被学校勒令退学在社会上引起了许多争议。
校方称,他经常不进教室上课,用铅笔扎同学,用掰断的带尖刺的尺子划同学的脸和脖子,用剪刀剪烂同学的校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样的事情就发生了16起。起初孩子的父母以为他心理有问题,结果心理医生诊断说他是个正常的孩子。学校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面临其他家长越来越大的压力。最后,学校作出了勒令东东退学的决定。
这个事件引发人们对如何教育这类特别调皮、行为上有诸多问题的儿童的思考,此外应该怎样培养少年儿童健全的人格,也是大家所关心的话题。带着诸多问题,记者采访了全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著名青少年研究专家孙云晓教授。“问题孩子”的教育需要标本兼治
对待一个8岁的孩子还有什么不能宽容以至于要他暂且退学呢?我不相信这个孩子不可改变,有时候宽容比惩罚更有力量。
记者:孙老师您好,请问您对上述事件中校方的做法有什么看法?
孙云晓:我们只了解一般意义上的“好孩子”,如按时上学、守纪律等,对所谓的“坏孩子”却往往只看到这个孩子影响了其他孩子正常的学习等负面行为。家庭和学校都没有认识到儿童教育的复杂性,只是被表面的现象所迷惑。这个事件中学校的做法虽然有可以理解的原因,但却是错误的。
九年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基础教育必然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孩子。心理医生诊断这个孩子没有心理疾病,就说明是正常儿童。这个孩子的问题是教育不当的问题。学校应该采取一系列特殊的教育手段来矫治他的反常行为,但可惜的是学校的很多努力,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记者:在整个事件中家长应该担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孙云晓:在整个事件中,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家庭对孩子的影响。“孩子是大人的影子”,一个8岁儿童之所以表现如此反常,一定和其家庭教育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
我能理解学校的无奈,实际上这个孩子反常行为的背后是家庭教育导致的问题。比方说孩子的父母、其他长辈平时怎样对待这个孩子,这个孩子在学校受到老师批评、指责后回到家里父母是如何反应的,他在幼儿园是什么样的表现,他的家庭教育如何,这些都对一个8岁儿童有深刻影响。可以说,在许多出现反常行为的少年儿童的身上,一定存在着不正常的家庭教育或者家庭关系。
记者:东东的班主任也说:“作为班主任,我想尽了办法,进行了耐心地教育,但都不起什么效果。我现在要时时到班里监控,天天提心吊胆,生怕出问题。”可以说学校也有自己的苦衷。




